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落實情形
本公司董事會由七位董事組成,其董事會組成多元化政策之具體管理目標及達成情形如下:
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落實情形如下:
董事及會計主管、稽核主管及公司治理主管進修之情形:

經董事會承認之簽證會計師獨立性及適任性評估表
員工自身安全及工作環境保護措施
檢舉非法與不道德或不誠信行為案件之處理辦法
為落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並檢舉內外部人員不合法及不道德之行為,特制檢舉非法與不道德或不誠信行為案件之處理辦法,鼓勵內、外部人員可向本公司檢舉不合法及
不道德之行為,本公司將進行立案查證並保密之,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情事而遭不當處置。
一、 檢舉人應至少提供下列資訊:
檢舉人之姓名、通訊地址、電話或電子信箱。
可供調查之具體事證並詳細陳述檢舉內容。
二、檢舉信箱與專線:
股東、投資人等利害關係人之檢舉:
發言人:嚴永森 副總經理
電 話:06-5991621分機203
信 箱:yys@mail.mospec.com.tw
受理公司內部同仁、客戶與供應商等之檢舉:
管理部:何坤發 經理
電 話:06-5991621分機213
信 箱:alpha@mail.mospec.com.tw
三、檢舉非法與不道德或不誠信行為案件之處理辦法 (點選下載 PDF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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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誠信經營
一、執行單位:
本公司為落實誠信經營之管理,由管理部為誠信經營執行單位,依據本公司
制定「誠信經營守則」規範執行,主要職掌如下:
1.秉持廉潔、透明及負責之經營理念制定以誠信為基礎的內部公司政策,以
建立良好公司治理。
2.制訂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包含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3.誠信經營政策宣導與教育訓練之推動。
4.規劃檢舉制度,確保執行之有效性。
二、誠信經營守則(點選下載PDF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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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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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落實誠信經營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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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信經營情形於113年3月7日提報董事會
五、誠信經營政策內部宣導:
供應商管理政策
統懋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為落實對供應商管理並建立與供應商之間的負責任合作關係,確保供應鏈的可持續性,特訂定供應商管理政策以共同遵守,
攜手推動環境永續發展及維護基本勞動人權,致力於落實企業社會責任。
1. 環境永續
合規要求:供應商需遵守相關環保法律法規,並持續減少對環境的影響。
資源管理:供應商應提高能源效率,減少廢棄物排放,積極推廣資源回收。
綠色產品:優先採用具有環保認證的材料與技術,提供對環境影響較小的產品與服務。
2.職業安全
安全標準:供應商需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遵守相關職業安全與健康標準。
風險管理:定期進行安全風險評估,並採取有效的風險控制措施。
員工培訓:定期提供職業安全與健康相關培訓,提升員工職業安全知識。
3. 勞動人權
尊重人權:供應商需遵守《世界人權宣言》及相關國際標準,確保員工基本權益。
禁止強迫勞動:杜絕一切形式的強迫勞動、童工與歧視行為。
公平待遇:提供公平的薪酬與福利,尊重員工結社自由與集體談判權。
4. 誠信經營
供應商應本於誠信經營原則,以公平與透明之方式進行商業活動。
供應商從事商業行為之過程中,不得直接或間接提供、承諾、要求或收受 任何不正當利益,或做出其他違反誠信、不法或違背受託義務等不誠信行 為,以求獲得或維持利益。
5. 無衝突礦產承諾
為確保我們的供應鏈不涉及助長武裝衝突、侵犯人權或剝削勞工的行為。共同承諾不使用來自剛果民主共和國(DRC)及其鄰近地區的衝突礦產(如錫、鎢、鉭、金等),供應商須承諾採購來自於合格冶煉廠的礦產,以維護人權保障、環境保護的社會責任。
6. 實施與監督
持續改進:鼓勵供應商建立內部管理機制,並提出改進計劃以提升績效。
違規處理:如發現供應商違反本政策,公司保留調整合作關係的權利,包括中止或終止合作。
7.供應商評等:
分下列四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