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
董事會介紹
依本公司章程,公司董事會目前設董事七人,其中獨立董事三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事長由董事互選一人,對外代表公司,並綜理公司一切重要事務。
七位董事中(含董事長)共有四位女性董事,性別比例符合社會期待,董事成員學經歷豐富,且有產業、企業管理專業性,具備財會專業,將給予經營
團隊不同面向之建議。
第十四屆董事會任期自113.06.12至116.06.11
董事會之職權包括:
一、公司之營運計畫。
二、年度財務報告及半年度財務報告。
三、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及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四、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
處理程序。
五、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六、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七、對關係人之捐贈或對非關係人之重大捐贈。
八、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三、其他依法令或章程規定應由股東會決議或董事會決議事項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
項。
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及落實情形:
(1)董事會多元化
依據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二十條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並就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以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
董事會成員應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董事會整體應具備之
能力如下:
一、營運判斷能力。
二、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三、經營管理能力。
四、危機處理能力。
五、產業知識。
六、國際市場觀。
七、領導能力。
八、決策能力。
本公司董事會由七位董事組成,其董事會組成多元化政策之具體管理目標及達成情形如下:

董事會成員落實多元化情形:
董事會獨立性:現任董事會成員共七位,包含三位獨立董事,獨立董事佔董事成員比率為42.86%;董事會成員中唐永渝董事具員工身份,佔董事會席次比例 14.28%,並與林昕瀅董事為配偶之親屬關係;公司亦注意董事會成員組成之性別平等,女性董事佔董事成員比率為57.14%;獨立董事均符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有關獨立董事之規範,且各董事及獨立董事間無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3規定第3項及第4項之情事。
董監事責任險投保情形
本公司為降低及分散董事及經理人疏失行為而造成公司及股東重大損失之風險,於董事任期內就其業務執行範圍,依法應負擔之賠償責任,為其購買保險,本公司於112年08月08日向董事會報告董事及經理人責任險案。
其投保情形如下:

董事會績效評估情形
董事會績效評估情形
公司訂定之「董事會暨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辦法」,每年至少執行一次內部董事會績效評估,並將評估結果作為遴選或提名董事時之參考依據。
112年度績效評估情形如下:

禁止董事或員工等內部人利用市場上無法取得的資訊來獲利之內部規則與落實
落實情形
本公司每年至少一次對現任董事、經理人及受僱人辦理「內部重大資訊處理暨防範內線交易管理作業」、 「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及相關法令之教育宣導,對新任董事及經理人則於上任後安排教育宣導,對新任受僱人則由管理部於職前訓練時予以教育宣導。
本公司 113 年度已於9月02日及9月03日對現任董事、經理人及受僱人計 40 人次進行 3 小時教育宣導;課程內容包括:重大訊息之保密作業,以及內線交易形成原因、認定過程及交易實例說明,內部重大資訊範圍、保密作業、公開作業與違規處理。
每年宣導禁止內線交易之課程中提醒董事不得於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和每季財務報告公告前十五日之封閉期間交易其股票。於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及各季財務報告公告前之封閉期間,本公司於以郵件方式通知董事,避免董事誤觸該規範。
董事會成員及重要管理階層之接班規劃
董事會成員之接班規劃
本公司董事採候選人提名制,每任任期三年,董事之選任,除法令或章程另有規定者外,依本公司董事選任程序辦理。
本公司董事之選任,應考量董事會之整體配置,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並就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
以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宜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二大面向之標準:
(一)基本條件與價值:性別、年齡、國籍及文化等。
(二)專業知識與技能:ˋ專業背景(如法律、會計、產業、財務、行銷或科技)、專業技能及產業經歷等。
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董事宜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需之知識、技能及素養,董事會整體宜具備之能力如下:
1. 營運判斷能力。
2. 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3. 經營管理能力(包括對子公司之經營管理)。
4. 危機處理能力。
5. 產業知識。
6. 國際市場觀。
7. 領導能力。
8. 決策能力。
9. 風險管理知識與能力。
本公司透過下列方式進行董事接班人規劃:
(一)現任董事推薦適當之人選。
(二)股東推薦之人選。
(三)依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作為董事續任之參考依據。
重要管理階層之接班規劃
在規劃管理階層接班人,必需具備執行力、正確價值觀及誠信、正直等人格特質,並奉行公司理念「誠實苦幹、創新求進」, 致力實現員工滿意、顧客滿意、股東 滿意之三贏目標。
本公司經理級以上員工為重要管理階層,已制定職務代理人制度,均有指定職務代理人,
予以訓練培養。除了管理才能的內部訓練之外,並結合職務輪調及外派等歷練,以培養高階主管的決策能力。